2025年秋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次形考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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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5年秋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次形考作业单选题答案

1、在下列何种情形下,行政机关不可以辞退公务员()。

A、不胜任现职又不接受其它安排

B、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缩编

C、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

D、旷工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

学生答案:B

2、下列属于行政命令的是()。

A、禁止携带危险品上车

B、行政调解裁决书

C、颁发执照

D、拘留决定

学生答案:A

3、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的主体是()。

A、行政审判庭

B、合议庭

C、人民法院

D、审判委员会

学生答案:C

4、以行为本身的性质和内容为标准,适用普遍性的规则于具体事件的行为是()

A、立法行为

B、执法行为

C、行政行为

D、司法行为

学生答案:A

5、下列属于具体行政行为的有()。

A、某企业与员工间签订劳动合同

B、某大桥桥头有一块牌子,上写“6:00一21:oo,非机动车辆不得上桥”,落款为该市公安局

C、某公安局对违反规定驾驶人力三轮车上大桥的人员处以50元的罚款

D、某劳动局规定,本辖区内企业与员工间的劳动合同应报经本局鉴证

学生答案:C

6、行政机关根据其决策和负责体制,分为首长制行政机关和()。

A、内阁制行政机关

B、合议制行政机关

C、委员制行政机关

D、分权制行政机关

学生答案:C

7、由法律授权政府制定条例,但授权立法受到一定的限制,依照宪法和法律,专属于立法的事项不能授权政府用条例规定,对授权立法的这项要求简称为()。

A、明确性原则

B、必要性原则

C、法律保留原则

D、授权监督原则

学生答案:C

8、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被合并到另一个行政机关,属于()。

A、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B、行政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C、行政法律关系的消灭

D、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变更

学生答案:A

9、按照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围不同,可将行政机关分为()。

A、部级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B、上级行政机关和下级行政机关

C、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

D、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学生答案:D

10、国家公务员的一项权利是()。

A、降职

B、辞职

C、免职

D、辞退

学生答案:B

二、2025年秋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次形考作业多选题答案

1、下列选项中,属于权力机关监督行政的方式有()

A、审查政府行政法规

B、质询

C、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D、视察

E、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

学生答案:A;B;C;D;E

2、下列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行政行为的情形有()

A、卫生防疫站对某水源查封检疫

B、电网公司下达配电指标

C、司法鉴定中心出具伤情鉴定意见

D、交警对醉酒驾车司机强制拘留

E、学校对严重违纪的学生开除学籍

学生答案:A;E

3、正当程序原则的基本要求有()

A、自己不做自己的法官

B、合理考虑相关因素,不专断

C、不单方接触

D、依法办事,不偏私

E、平等对待相对人,不歧视

学生答案:A;B;C;D;E

4、下列不属于我国行政法法源的有()

A、习惯和惯例

B、国际条约与协定

C、制定法

D、法律解释

E、判例法

学生答案:A;E

5、有权制定规章的行政机关有()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B、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

C、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E、国务院各部委及直属机构

学生答案:B;C;D;E

三、2025年秋江苏开放大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第一次形考作业简答题答案

题型:简答题主观题分值12分难度:简单得分:10

1、什么是比例原则?请举个与自身相关的例子来说明。

学生答案:(举例可自行AI)

比例原则包含适当性原则、必要性原则和狭义比例原则三个子原则。适当性原则是指行政权力所采取的措施必须能够实现行政目的或至少有助于行政目的达成并且是正确的手段。也就是说,在目的和手段的关系上,必须是适当的。必要性原则又称为最少侵害原则或不可替代性原则,是指在能达成法律目的多种方式中,应选择对人民权利最小侵害的方式。狭义比例原则又称相称性原则、均衡原则,是指行政权力所采取的措施与其所达到的目的之间必须合比例或相称。

题型:简答题主观题分值12分难度:简单得分:11

2、如何区分公(共)行政与私行政?

学生答案:

公行政:国家行政属于公行政,但公行政并不等于国家行政。公行政除了国家行政以外,还包括其他非国家的公共组织的行政,如工会、妇联、青联等社会团体,律师协会、医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行政。

私行政:非国家机关和非国家机关公共组织实行的行政。如企业、个人合伙组织等。

如何进行区分:行政活动的主体不是区分公行政与私行政的关键。国家机关也会从事私行政,非国家机关也有可能实施公行政。公行政与私行政的区分标准是行政活动的目的。但凡追求公共利益或者基本目的是追求公共利益的行政活动都是公行政;反之,追求私人利益或者主要是在追求私人利益的行政活动是私行政。

题型:简答题主观题分值12分难度:简单得分:10

3、简述合理行政原则的内涵。

学生答案:

(1)行使权力的动机应符合法律授予该权力的宗旨。(2)行使权力的行为应当建立在正当考虑基础上。(3)行使权力的内容和结果应当公平、适度,合乎情理,具有可行性。(4)违反合理行政原则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题型:简答题主观题分值24分难度:简单得分:21

4、2017年8月31日,A市B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向县政府报送《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请求收回该县永阳东路与塔山中路部分地块土地使用权。9月6日,B县政府作出《关于同意收回永阳东路与塔山中路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B县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收到该批复后,没有依法制作并向原土地使用权人送达收回土地使用权决定,而直接交由县土地储备中心付诸实施。王大锤的房屋位于被收回使用权的土地范围内,其对B县人民政府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复不服,提起行政复议。2018年9月20日,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B县政府的批复。王大锤仍不服,以B县政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B县政府上述批复。

【问题】

1.本案中B县政府作出的《关于同意收回永阳东路与塔山中路部分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批复》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为什么?

2.王大锤应当向哪个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3.王大锤是否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才能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

4.你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什么?

5.对王大锤的起诉,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学生答案:

1、属于受案范围。本案中该批复虽属于B县政府内部行政行为,但却交由县土地储备中心直接付诸实施,使得内部行政行为外部化,并影响了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变化。所以该批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本案被申请人是B县政府,因此复议机关应当为市政府。

3、不需要。本案并不属于行政机关作出的确权性具体行政行为损害相对人已依法取得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情形,本案的行政行为并不是确权性具体行政行为,因此不需要复议前置。

4、本案的焦点是B县政府的批复行为是内部行政行为还是外部行政行为,是否属于受案范围

5、本案属于复议机关维持的案件,王大锤遗漏了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因此法院应当通知王大锤追加复议机关,如果拒绝追加,法院则应将复议机关列为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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